在4月尾時,本關注組成員范表示願意接受市建局的復業安排,經過幾次會見討論細節及陪同觀看工廈單位後,在未有達成共識前,市建局竟於5月中動用執達令迫遷范生,范生認為市建局的做法非常不合理,因此向法庭申請暫緩執達令,法庭終在6月8日運用酌情權,讓執達令延期至9月7日,讓范生能繼續就復業按排與市建局磋商 。
另一方面本關注組就住范生情況於於5月18日向市建局示威,亦成功逼令市建局在相隔一年後再次就安置復業等按排與本關注組開會。
市建局分別派出了總監及主管出席,分別是收購及遷置主管黃偉權及社區發展總監黃永泰列席會議,經過一輪討論後,聽了一大輪官腔後,有幾點是市建局主要提及的:
1. 不會安置現有圍村的商戶在村口,因為村口位置未來會出租給其他商店。
2. 利用村內的石屋,作鋪換鋪的復業安排已經係特例,已經考慮了衙前圍村的特殊情況。
3. 復業按排不包括按置現時住客,所有住客未來只能搬到外面住。
4. 暫停一個月用法律行動逼走村民。
本關注組對於以上幾點有以下回應:
1.本關注組認為是次會議最終沒有得到任何成果,因為市建局仍然違反自己提出的「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方針,繼續堅持最高利益的原則,將比較多人流的位置出租給能付擔昂貴租金的商店用。但對於現時的商戶則趕盡殺絕,趕入村中的小巷。
2.因市建局在處理范生個案的時候,採用了一邊商討,一邊動用執達令的手法。令本關注組懷疑市建局自己所提出的復業按排是否真的會執行,在會議上本關注組不繼追問下,市建局都沒有無確實的答覆,實在令人難以再相信市建局。
3.在此本關注組會繼續要求市建局負起責任,在村口興建仿古屋,安置現時仍在村的商店及住戶。真正實現市建局所提出的「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方針。
百年圍村本應是基層的生活樂士,現卻成為發展商與政府的生財工具,希望公眾可一起反思文明社會的發展方向。
21-6-2015
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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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市建局7月3日給我們的回信
本函檔號:CCD/CDD/K1/CONCERNGROUP/20150703
貴關注組於2015年6月22日的電郵已經收悉,市區重建局(下稱「本局」) 繼2015年6月25日的簡覆後,現就 貴關注組在電郵中提及的幾點事宜綜合回覆如下:
會面安排
本局代表與衙前圍村重建項目受影響人士,以及 貴關注組成員於2015年6月10日的會面,是應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先生的邀請,並經過張議員的助理與本局協商而安排的。會面當晚 貴關注組成員及本局職員也有為該次會議進行攝錄,雙方就討論的事項已有詳細的記錄。
范先生個案
范先生一直以來都表示對本局的復業安排建議不感興趣,原因是該些復業安排的建築物將會位於中軸線範圍內。直到最近大概於2015年5月8日,范先生才表示,如果他的兒子可以繼承復業安排的租約,以及范先生可獲安排在重建後的中軸線範圍內最接近衙前圍村入口的建築物恢復業務,范先生才會考慮接受復業安排建議。 有關范先生的個案,根據法庭的命令,暫緩執行有關管有令狀會直至2015年9月7日為止,即本局在2015年9月7日或以前不可以實質收回物業的空置管有權,但不限於期間就收回物業的空置管有權而作出的任何安排和程序。
復業安排
本局未能安排現有衙前圍村的商戶在村口復業,因為重建後村口的位置另有用途;就商戶對復業安排提出的訴求,本局會考慮可行的方案。而由於法例所限,本局亦不能在日後的保育公園內安置村民居住,因此本局未能接受村民提出有關「上居下舖」的安置要求。復業安排於中軸線內已經是本局對佔用人所作的特別安排,但並不是「舖換舖」。
暫緩執達令
本局於2015年6月10日與衙前圍村受影響人士的會議上,答允由會議當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的一個月內,暫緩執達令等的法律行動。
本局在現階段樂意與各佔用人包括范先生會晤以進行商議,希望可以盡快達成共識。
市區重建局
企業傳訊部
2015年7月3日